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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转移财产怎么办?
作者:刘子龙  发布时间:2014-03-10 09:52:20 打印 字号: | |
  问:你好!我有一个民事案件,对方一直拖着不愿意还我的钱,他开了一个厂,有部分机器设备,万一他还不出来,我想用他的机器设备抵账,但现在对方想乘诉讼期间把其所有的机器设备卖掉,我应该怎么办?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  答:个人认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之规定,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,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,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、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;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,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。

  另外,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,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,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,裁定驳回申请。言下之意,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你提供担保或者不提供担保,如果要求你提供担保,你就应提供担保,否则法院会裁定驳回保全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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