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日,假日集中执行继续发力,一早,执行法官及助理、法警、车辆、司机全部待命,整装待发,前往被执行人殷某住处,经多方查找,在小区物业配合下,找到被执行人准确住址,将被执行人殷某带回法院,自上午10点至下午3点,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询问、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并说服教育,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后果,愿意履行法定义务,由其儿子将全部款项共计187300元凑齐,当场缴纳现金130000元,剩余款项通过银行转账到法院执行局账户,执行干警经过接近一天的努力,中午顾不上吃午饭,不放弃做被执行人工作,使得该案全部标的执行到位,顺利执结。
3日当天,执行干警分三路查找被执行人人身线索,一个案件找到被执行人住处,恰巧被执行人在家,当场将案件剩余款项3000元履行完毕;一个案件被执行人不在家中,没有找到被执行人。在执行被执行人董某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,由主管院长陈勇带队,执行干警上山下乡,费劲周折,终于找到被执行人董某住处。该案件是个小标的案件,执行干警多次查找,均为找到被执行人线索,十一假日期间,被执行人在家附近的山上卸梨,被执行干警在山上找到,对其进行依法拘传时,受到被执行人妻子、儿子的强烈阻挠,被执行人情绪比较激动,经过执行干警多次释法教育,仍不予配合,后经依法对其下达拘传文书,告知其法律后果,其妻子和儿子看到法院执行的震慑力,态度有所缓解,最终经执行干警耐心劝导教育,被执行人在其儿子陪同下,被干警带回法院,并且联系了申请执行人,申请执行人看到法院执行干警十一期间不休息,为其执行案件,深受感动,愿意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,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,并当场将全部标的2600元履行完毕,案件得以执结。
“假日行动”第三日,千山法院传唤14人,拟拘留10人,执结案件3件,执行到位标的192900元。在执行案件过程中,执行干警不忘完成对卷宗的整改工作,当天,共整改卷宗20余本,千山法院按照第三方评估考核对卷宗的整改要求,制定并出台了执行卷宗整改标准,要求执行干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整改,严把质量关,确保卷宗整改工作重细节、出精品。